观点网讯:9月1号开始实施的深圳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对深圳楼市的影响似乎并不大。有深圳媒体援述深圳不少部分开发商的言论称,该办法除了在规范了房地产销售市场行为上有一定的效应外,对开发商的影响并不明显,其对价格备案和限制捂盘的规定并未能抑制开发商涨价的行为。
深圳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原本规定,深圳新楼盘销售价格变动超过15%,必须重新到相关部门备案,但深圳行业内人士对深圳媒体表示,由于《办法》没有限定价格备案的次数及涨幅,开发商依然能够随时涨价,“只是要到国土委备案很耗时间,不能像以前,第二天或许就能涨价”。
同样的,虽然《办法》规定,楼盘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一次公示全部预售商品房、预售时间、预售地点、预售方式及预售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
但这条旨在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等行为的规定似乎也形同虚设。深圳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上述规定早在2006年就已经明文规定,而且开发商早有办法规避,即延迟申请拿预售证。
深圳规划国土委相关工作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对媒体回应称,深圳国土部门已经加强对深圳房地产市场的检查,将于近期对外公布《办法》实行以来的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