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给:2010至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还迁安臵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尝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首套房90平米以上首付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利率按风险大幅提高。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3.加强房企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4.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监管: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出20公顷,对拖欠土地价款、不按期开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加土地出让活动。5.加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监管: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从2010年起实行查账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非保障性住房恢复到25%,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仍暂定为3%。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