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8日晚间发布称,为落实公司2009年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据此前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拟将不低于5亿元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等方式注入深物业。
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于2010年6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B股股票交易于2010年6月22日开始停牌。
公告表示,公司已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广东卓见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聘请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深投控已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6月22日,深物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当日起临时停牌。根据公告内容,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将启动对深物业的资产注入工作,拟将不低于5亿元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等方式注入深物业,增加深物业的土地储备并增强其未来盈利能力。
公告称,如上述资产注入不能在1年内全部启动,深投控将按未启动重组资产金额的20%向深物业补偿现金,深投控在支付上述补偿金后,对已启动但未完成的资产注入负有继续履行资产注入的义务,对尚未启动的资产注入将不再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