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天津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以37780.65万元价格挂牌转让公司100%股权。据了解,本次股权转让拟引入新投资者完成天津世纪广场的建设。股权受让后,天津世纪广场须在1年之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成,其商业部分应按高端商业标准建造,并自持运营。
资料显示,天津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38984.56万元;由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分期缴付,转让方在股权转让时尚未将其增资部分资本金缴足。受让方应在受让股权后承担标的公司资本充实义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缴足未到位的资本金10695.37万元。截至2009年9月,天津世纪广场尚未产生营业收入,公司账面净资产28289.06万元,评估值为36972.39万元。
公告显示,此次转让方为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地铁投资经营中心,持股比例分别为99%和1%。根据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自然人提供不低于5亿元的资金证明。标的公司名下开发地块土地手续尚未完成,因其在该地块拆迁时与拆迁户异地置换房屋,尚有过户时须向政府补交异地置换房屋的土地出让金和过户产生的税费由标的公司承担,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公司后,需要继续完善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并承担剩余的全部费用。
其次,受让方应承担天津地铁1号线鞍山道站B出入口与地块开发结合建设的义务。最后,标的公司名下待开发地块的临时绿化工程费及因后续开发建设需拆除该临时绿化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尚未支付,且未计入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实际金额尚不确定,待发生后由受让方或标的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