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日,迪马股份发布公告称,拟以6.73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其控股股东在内的5家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5,000万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预估值约为42.901亿元的房地产资产。
根据公告,迪马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收购的资产包括:大股东东银集团持有的国展地产以及荣府置地100%股权、同原地产62%股权、南方东银40%股权;华西集团持有的同原地产38%股权;南方资产持有的南方东银60%股权以及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兆宸投资持有的万宸地产47.46%股权;自然人陈万平持有的万宸地产52.54%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为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其账面值约为21.297亿元,预估值约为42.901亿元,增值率约101.45%,部分标的资产预评估增值幅度较高。迪马股份表示,增值原因主要是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主要资产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目前房地产市场较为景气,而部分房地产开发用地因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成本较低,考虑合理的开发利润后,标的资产存在较大增值。
迪马股份原来的主营业务为专用车生产,自2006年进入房地产业。通过这次交易,迪马股份增加在重庆、成都、绵阳等地区的规划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将达到41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