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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时间: 2014-09-03 10:48:24    来源: [ 观点网 ]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4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85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2,700万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莉姚楚楚

  联系电话:0571-85171837

  联系传真:0571-8739505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毅葛馨

  联系电话:021-68419299

  联系传真:021-58765439

  新湖中宝: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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