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言
本公司提述本公司于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31日、2014年5月29日、2014年6月3日、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18日、2014年6月19日及2014年6月25日所作有关建议分拆的公告(“该等公告”)以及致股东的日期为2014年6月19日的通函(“该通函”)。本公告所用词语的相关涵义与该等公告及该通函内赋予该等词语者相同。
2.股份合订单位开始买卖
继全球发售完成后,股份合订单位于2014年7月2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主板买卖。
3.厘定首次公开发售前股息金额
本公司获金茂控股告知,金茂控股已于2014年7月2日(即上市日期)提取的贷款融资本金额为4,000百万港元。基于每个发售股份合订单位最终发售价为5.35港元及金茂控股于上市日期提取的贷款融资本金额计算,并计及全球发售及贷款融资的费用及开支以及根据贷款融资拨作利息储备的款项,本公司将收取的首次公开发售前股息金额已厘定为约6,334百万港元。首次公开发售前股息将由金茂控股于上市日期后10个营业日内支付予本公司。
承董事会命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主席
何操
香港,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