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4年6月1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霸州市2014-34号地块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2014年6月20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霸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以8,559万元取得霸州市2014-3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霸州市2014-34号地块位于霸州市南孟镇南孟村,该地块占地面积66,666平方米(折合99.999亩)。容积率为>1.3且<1.8,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住宅用地期限70年。
公司与霸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霸州市2014-34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荣盛发展:关于购得霸州市2014-3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