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上市公司 >
港股 >
公告 >
正文
华侨城亚洲:非常重大收购事项之授权
时间: 2014-06-24 09:41:27    来源: [ 华侨城亚洲 ]

倘成都华侨城中标,其将须承担华侨城股份于意向协议下之权利及责任,并须与成都金牛政府订立正式协议。

  本公司得知,成都金牛政府正在物色合作伙伴,以就成都金牛政府所拥有土地之土地整理项目成立合营公司。上述合作伙伴将通过招标程序选择,成都金牛政府要求有意参加招标之每位候选人与成都金牛政府及鑫金农发投资订立一份合作意向协议,并向鑫金农发投资支付一笔数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相等于约375,000,000港元)之定金。此外,本公司得知,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股份已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与成都金牛政府及鑫金农发投资订立意向协议,以确认华侨城股份或其附属公司参与招标。

  可能合作

  董事会欣然宣布,经与华侨城股份进行初步讨论及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自董事会取得批准后,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华侨城拟以华侨城股份附属公司身份参与招标,惟须待获得独立股东之事先批准后,方可作实。倘成都华侨城中标,其将须承担华侨城股份于意向协议下之权利及责任,并须与成都金牛政府订立正式协议。

  华侨城亚洲:非常重大收购事项之授权


(审校:杨晓敏)
关注观点新媒体
官方微信二维码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com.cn(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