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4]46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发行15,370万股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6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的方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中国证监会核准等多项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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