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可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公司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5-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以及未来可能的收购兼并项目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八)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九)债券上市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十)偿债措施
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议,采取相应措施。
(十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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