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摘要
本集团于2013年录得合同销售总额逾人民币101.7亿元,为本集团全年销售目标人民币100亿元的约101.7%。
本集团分别于2013年1月及2013年5月成功发行2.5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10.75%优先票据及人民币10亿元于2016年到期7.875%优先票据。另,本集团于报告期后于2014年1月成功发行于2019年到期的3亿美元10.625%优先票据。
本集团的总收入由2012年的人民币6,230百万元增加16.9%至2013年的人民币7,280百万元。
毛利率于2013年达38.4%,净利率于2013年达16.9%,自上市以来一直维持于行业内较高的水平。
本公司年度利润由2012年的人民币1,126百万元增加9.2%至2013年的人民币1,230百万元。
每股基本盈利由2012年的人民币0.22元增加4.5%至2013年的人民币0.23元。
于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人民币3,632百万元(2012年:约人民币3,496百万元),较2012年12月31日增长3.9%。
于201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销售物业已收按金约为人民币4,678百万元(2012年:约人民币4,186百万元),此为锁定将于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以后财政年度将确认的收入。
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6.68港仙的末期股息,占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派付股息25%。
收购惠州T.C.L.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T.C.L.房地产”)的所有股权及T.C.L.房地产及其子公司应付T.C.L.集团的所有债务以及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每股股份1.41港元的认购价认购863,600,074股本公司新股份的认购事项已于2014年1月6日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