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收到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累计持有本公司股权已达到5%。公司将督促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地集团:关于股东持股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