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违规事项为,公司在2024年2月23日答复投资者致电时,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但当晚发布的澄清公告却表示该言论缺乏事实依据。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观点网讯:2月23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公告,公司及其董事长李志华、董事会秘书苏志强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具体违规事项为,公司在2024年2月23日答复投资者致电时,称“立案本身对公司经营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但当晚发布的澄清公告却表示该言论缺乏事实依据。
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福建监管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有权在收到决定书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