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金融科技发布公告,华升资本有限公司(一间可从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规定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华升资本有限公司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
观点网讯:12月7日,国美金融科技发布公告,华升资本有限公司已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等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另悉,华升资本有限公司是一间可从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规定的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