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就以下问题对注册文件(含电子版)进行修改完善。
观点网讯:12月5日,中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商协会发布关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文件补充信息的函。
观点新媒体获悉,关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报送的《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建议就以下问题对注册文件(含电子版)进行修改完善。
关于募集说明书,鉴于募集资金用途未按注册额度匡算,建议按照MH.13-2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用途。
鉴于融资租赁业务中未披露:(1)分行业投放情况,包括投放金额、利率区间、收入金额等;(2)主要承租企业情况,包括财务及业务基本情况等;(3)分地区投放情况,包括区域名称、投放金额等,建议按照MH.13-3要求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鉴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科目未披露变动分析、账龄分布、坏账计提情况、应收融资租赁款债务人是否关联方、集中度情况和受限情况等,长期应收款科目未披露账龄分布情况,建议按照MH.13-4要求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鉴于受限资产情况中未披露资产名称、抵押/质权人、账面价值、期限等,建议按照M-6-6要求补充披露上述内容。
鉴于募集说明书未完整列示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建议按照BM-6-2要求补充披露。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