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 内外资同等条件进入

观点网

2022-09-07 11:07

  • 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深圳市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观点网讯:8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要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国家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许可准入事项,由外国投资者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同时,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深圳市重点发展领域如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进行投资。

    《条例》支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外商投资企业集聚园区,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科技创新、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规范园区管理,及时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不合理规定和做法,保障园区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应用,为外商投资企业涉外收支提供便利化和结算电子化服务,探索实施外籍职工薪酬购汇便利化措施,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跨境融资管理政策,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提供相应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规定区域内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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