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20日,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一项有关若干建议修订的同意征求,以修订其两笔优先票据。
据悉,该两笔票据分别为2018年到期的10.25厘优先票据和2016年到期的9.75厘优先票据。
同意征求及该等建议的主要目的是为取得必要的同意,以修订该两笔票据契约,使之与其7月21日发行的新票据条款一致。
资料显示,2014年7月21日,新城控股发行于2019年到期的10.25厘优先票据,该笔新票据的总本金额为3.5亿美元,所得的款项将用作偿还其现有债务、收购土地用于住宅及商用物业开发拨资,并作一般企业用途。
而就该两笔票据的各系列而言,新城控股向截至记录日期各票据记录的持有人提供就任何持有人于上文所述的相关同意征求届满日期之前有效交付同意的同意费。其中,2018年票据本金额每1000美元为3.75美元,2016年票据的同意费则为本金额每人10万元为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