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7日晚,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下属8家企业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涉及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31.6亿元。
公告强调,本次为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划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担保期限同银行批准的对应贷款期限。
公告指出,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城置业(昆山)有限公司、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分别提供3亿元、1.6亿元、3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孙公司深圳中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8亿元、11亿元的担保额度。
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1亿元、6亿元的担保额度;控股孙公司龙岩紫金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4.1亿元的担保额度。
公告表示,上述贷款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结合经营工作需求和实际贷款情况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在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且下属企业已提取相关贷款的情况下,方开始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义务。
另悉,7月11日,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201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报告期内录得亏损。
报告期内,中航地产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00万元~3,8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330元~0.0570元。上年同期这两项数据分别为亏损3,266.69万元,亏损0.0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