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经过一稿和“二稿”的咨询后,市场传言8月起新政会实施,公积金贷款申请者“连续缴交”变成“累积缴交”。
在公积金贷款新政征求意见稿二稿中,对贷款申请者的资格作以下的规定: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这比之前的必须连续缴存24个月和36个月确有放宽。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曾经透露,这么多年的贷款数据显示,重复使用公积金的比例只为3%。在公积金新政“一稿”和“二稿”中,公积金二次贷款都被“封杀”,预计以后实施的新政也不会放松这部分公积金二次贷款者。据按揭人士透露,公积金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为70%,二次置业买家凑齐首期的难度较大,故此公积金贷款中重复申请的比例的确不高。
今年3月2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始征求意见,引起市民热切关注。与目前执行政策不同的是,此次征询意见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上,提高了申请门槛: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从原来的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变成24个月及以上,外地户籍从原来的12个月以上变成36月以上。
新政还特别规定了三种情况下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