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6日,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即日起郑州市民在购买全市100多座楼盘时可申请最高70万元的"组合贷"。
根据规定,郑州实施的"组合贷"政策是指市民买房时,既申请公积金贷款,又申请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70万元,首套房首付三成,二套房要首付四成。其中公积金贷款部分,最高不超过45万元,商业贷款部分,最低不低于5万元。最长还款期限30年。"组合贷"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夫妻(含共有权人)收入之和的50%。组合贷和单纯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样,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值得注意的是,"组合贷"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大额债务。
另据了解,目前只有郑州市区的买房者能享受组合贷优惠政策,县(市)区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分支管理机构暂不开展该业务,也没有具体时间表。
此前5月7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出台《郑州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政策性担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显示,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政策性担保适用范围涵盖了所有贷款方式,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商业银行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均可由住房置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而且和其他常规担保方式一样,借款人仍然需要将本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房产向住房置业政策性担保机构进行抵押,或以住房置业政策性担保机构认可的保证、质押方式,依法向住房置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