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3月31日公布201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合约销售额增加25%至53.54亿元,营业额增加30%至57.69亿元,股东应占纯利上升123%至6.72亿元,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即未计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收益(扣除递延税项及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47%至5.06亿元,每股基本盈利由2012年的0.22元增加118%至2013年的0.48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土地储备为1100万平方米。
此外,该公司的毛利由2012年的14.12亿元增加16.8%至2013年的16.5亿元,毛利率由2012年的31.7%降至2013年的28.6%,主要是由于2013年毛利率较高项目的比例下降所致。投资物业估值增益投资物业估值增益由2012年的1.39亿元增加74.8%至2013年的2.43亿元,主要是由于2013年辽宁阳光一百及柳州阳光100城市广场项目有部分商用物业已经建成及位于成都及武汉的发展中物业及持作出售之已落成物业转拨至投资物业导致新增若干投资物业所致。
报告期内,阳光100实现合约销售金额53.54亿元,比2012年度增长25%;实现合约销售面积69.74万平方米,比2012年度增长32%;实现平均合约销售单价7677元/平方米,比2012年下降6%,主要是因为2013年销售产品结构所致,但是本集团同一项目的同类物业2013年签约价格相比2012年总体呈上升趋势。
于报告期内,阳光100的新开工建筑面积120.19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101%;竣工建筑面积94.26万平方米,比2012年增长23%。该公司的新增投资物业43752平方米;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投资物业合计27.46万平方米,租金收入7700万元,相比2012年度增长89%。
公告还披露,期内,阳光100的收益由2012年的44.55亿元增长29.5%至2013年的57.69亿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物业销售的收益增加及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收入增加所致。据悉,其物业销售物业销售收益由2012年的42.73亿元增加29.3%至2013年的55.26亿元,主要是由于交付物业的总建筑面积增加,部分被平均售价减少所抵销。
其中,该公司的多用途商务综合体销售收益则由2012年的9.35亿元减少7.2%至2013年的8.67亿元,主要是平均售价(不包括停车场)由2012年的10217.2元/平方米下跌1498.6元/平方米(跌幅14.7%),至2013年的8718.6元/平方米,及已交付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场)由2012年的90759平方米增加3.8%至2013年的94239平方米。而复合型社区销售收益由2012年的33.39亿元增加39.5%至2013年的46.59亿元,主要是由于已交付建筑面积(不包括停车场)由2012年的40.73万平方米增加至2013年的58.63万平方米所致。
同时,阳光100的物业管理及酒店经营收入所产生的收益由2012年的1.4亿元增加18.2%至2013年的1.66亿元,主要是由于该公司管理的建筑面积及酒店入住率均增加所致。投资物业所得租金收入投资物业所得租金收入所产生的收益由2012年的4.08亿元增加89%至2013年的7710万元,主要是由于供出租的建筑面积及租金收入均增加所致。
阳光100于今年3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总裁易小迪表示,未来阳光100的商业物业持有比例将达到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