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今年将选择部分供需矛盾突出、房价压力大的城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齐骥表示,共有产权住房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也不完全等同于限价房。是以小户型为主,主要供应对象是新就业职工中的无房户。政府在出让共有产权住房土地时,需明确这部分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开发要求和销售价格。
据齐骥介绍,所谓共有产权,就是指在土地出让过程中,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并把让渡的部分作为产权的一部分,另外一部分产权由购房者来支付。在共有产权住房的购买中,明确购房者占有的产权比例。
齐骥还表示,在一段时间内,共有产权住房只允许自住,不能出售、出租。如果在限定时间之后进行出售,则可选择政府回购限定的产权,或者选择在市场交易,按照比例留下自己所得,偿还政府部分的产权所得。
“共有产权住房,很大程度可分流供求关系紧张城市的需求,解决大城市中最困难的年轻群体的住房需求。”齐骥说,对于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房价上涨压力仍然很大的城市,今年将选择一部分开展推进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工作。同时通过试点摸索经验,形成全面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