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4日晚间,中江地产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书面通知,控股股东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中医药大学(即转让方)再次中止中江集团51%国有股权的挂牌信息公告,并拟修改部分股权挂牌公告的信息。
公告称,因中江集团51%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确实较为复杂,相关财务数据需进一步详细、完整地进行核查,以便意向受让人参与交易,转让方于2014年2月13日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申请中止此次产权交易项目的信息公告。中止后转让方将立即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核查,并拟按有关规定修改部分挂牌公告的信息。
转让方预计于2014年2月17日恢复上述项目的挂牌信息公告,挂牌转让时间截至2014年3月14日。
据了解,此次挂牌是中江集团第三次挂牌,也是第二次被中止。
2013年4月23日,中江集团51%的股权曾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挂牌期满后,并未有意向受让人摘牌,导致该次股权挂牌转让流标。
2013年12月27日,中江控股再次将持有的中江集团48.81%国有股权与江西中医药大学持有的中江集团2.19%国有股权(共计51%国有股权)于12月30日一并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仍为2013年4月的挂牌价格9.16亿元,挂牌截止日为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