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14年1月14日就票据发行而作出的公布。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14年1月15日(纽约时间),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Morgan Stanley、J.P. Morgan、瑞士信贷、国泰君安及里昂证券就发行2017年到期的人民币1,100,000,000元11厘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票据发行在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后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人民币1,080,000,000元,而本公司拟将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拨付现有及新物业项目(包括开发成本及土地收购成本)资金所需及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应市况变动调整其发展计划,并因此可能会重新调配票据发行所得款项的用途。
本公司已向新交所申请批准将票据进入新交所正式名单进行上市和报价。新交所就票据于新交所上市和报价授予的原则上批准不应视为票据、本公司及╱或附属公司担保人的价值指标。新交所对本公布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发表的意见或所载报告的确实性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当代置业:发行2017年到期的人民币1,100,000,000元11厘优先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