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3日,华夏幸福发布与霸州市政府签署区域整体合作开发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告,补充内容包括华夏幸福与霸州市政府签署区域整体合作开发协议、增加的合作事项等。
补充协议公告显示,除合作协议约定的14平方公里原定委托区域外,华夏幸福另将河北省霸州市胜利路以北约定区域纳入委托区域,并将胜利路以北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霸州市政府进行合作,该区域总面积约5.6平方公里(合8420亩),南至胜利路、北至霸州市界、东至京九铁路防护带、西至赵三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胜利路以北区域内可出让建设用地的出地率应不低于60%,可出让建设用地中的住宅开发用地比例应不低于80%,其余为商业开发用地。
同时,华夏幸福另将温泉特色小镇北区北侧区域(作为新增区域,527.1亩)纳入温泉特色小镇北区(3593.4亩)委托范围,并将温泉特色小镇北区北侧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霸州市政府进行合作,温泉特色小镇北区北侧区域总面积527.1亩,北至胜利道、东至现状村庄和西环路、南至艺术大道、西至龙水路(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协议所指温泉特色小镇北区包括范围为原合作协议中约定的3593.4亩和本协议约定的北侧区域527.1亩,共计4120.5亩。其中合作协议的3593.4亩可出让建设用地出地率不低于60%,可出让建设用地中住宅开发用地比例不低于80%,协议约定的北侧区域的527.1亩全部为住宅开发用地。
此外,双方确认,华夏幸福负责全部委托区域(包括新增胜利路以北区域及温泉特色小镇北区)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委托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另据了解,早前7月24日晚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该公司已与霸州市政府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霸州市约定区域合作协议。华夏幸福将负责霸州市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公告披露,该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分两期开发。一期总面积约为5.22平方公里,分为工业园区和温泉特色小镇两大功能组团。
其中,工业园区面积约为2.29平方公里(约3440亩),北至裕华西道和迎宾西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香江道、东至黄山路和泰山路,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2759亩。
而温泉特色小镇面积约为2.93平方公里(约4396.4亩),分为北区和南区。其中,北区的四至为北至艺术大道、东至燕山北路、南至龙江北道、西至昆山路,总用地面积3593.4亩,可出让建设用地出地率不低于60%,可出让建设用地中住宅开发用地比例不低于80%。而南区四至为北至长江道、西至西环路、东至泰山路、南至淮河道,总用地面积803亩,可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68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