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2013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过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目前正在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54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9万股。
2、2013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终止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并注销54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029万股。
3、2013年7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4、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2,02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及注销事宜。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