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媒体9月18日报道,北京有望于本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以房养老”的概念将不被提及,取而代之的则是“以房助老”的概念。
而所谓的“以房助老”与“以房养老”的区别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优质的养老资源。
同时,“以房助老”的平台,也不是让养老机构直接参与对房屋价值(包括租价)的认定,也一定不是靠单独的金融机构来完成,而是政府通过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更多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另于早前9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其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
该文件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此外,上述文件还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