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11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首个完成日期(即2013年8月5日),公司可出售本金金额合共(发行予初步投资者的优先票据本金总额总数为9500万美元)不多于1.5亿美元予其他票据投资者。
及待提供额外抵押予抵押代理后,进一步出售本金总额合共最多5000万美元的额外优先票据予其他票据投资者。
条件为此等优先票据其后的发行在及各情况下在首个完成日期后不迟于40日完成。
董事会宣布,于2013年9月11日,公司及初步投资者订立补充协议,以延长最后完成日期30日。
此外,另据珠光控股公布2013年中期业绩显示,截至6月30日止6个月,该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间亏损录得4120.9万港元,2012年同期则为溢利824.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