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九龙建业有限公司8月23日公告称,当日,该公司与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分别订立惠州协议和香港协议,以16.49亿港元收购保利达控股的2家全资子公司全部股份。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惠州协议,保利达控股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颖基出售股份,总代价为12.80亿港元。颖基出售股份相当于颖基全部已发行股本。在惠州收购事项完成后,颖基将成为九龙建业全资附属公司,其账目将于惠州协议完成后综合计入九龙建业账目。
惠州收购事项代价将以九龙建业内部资源、银行融资及/或最终控股公司贷款(按一般商业条款)偿付。
另外,保利达控股旗下保利达(惠州)还拥有位于惠州市东江北岸望江地段三幅毗连土地,总地盘面积14.61万平方米。该土地获授土地使用权年期将于2052年(作商业用途)及2082年(作住宅用途)届满。
而惠州协议还规定了交易条件,即戴德梁行就上述土地发出的估值报告,价值不少于17亿元;完成有关(包括但不限于)颖基的财务、公司、税务及营业状况及保利达(惠州)于其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该土地)的拥有权尽职审查且获本九龙建业绝对信纳。
资料显示,颖基为于2013年5月15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有限公司,并于本公布日期由保利达控股全资拥有,其主要业务为按照共同投资协议从事投资及融资。
根据颖基于2013年7月31日未经审核管理账目,颖基于当日资产净值为8港元,自其注册成立起至今年7月31日止期间并无录得溢利或亏损。
另外,九龙建业全资附属公司卓见与保利达控股全资附属公司Partner Talent订立香港协议,据此,Partner Talent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卓见有条件同意收购高帆出售股份,相当于高帆全部已发行股本,连同转让高帆出售贷款,总代价为3.69亿港元。
此外,颖基于2013年8月22日与保利达控股订立共同投资协议,据此,颖基同意与保利达控股共同投资发展项目。
上述代价中,由转让高帆出售股份金额1.86亿港元代价及高帆出售贷款面值1.83亿港元组成,高帆为一间于2009年5月13日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有限公司,并于该公布日期由保利达控股全资实益拥有。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高帆唯一重要资产为其于香港物业权益。
资料显示,香港物业位于香港香港仔,注册地盘面积为约738.29平方米,由高帆于2010年5月至2013年7月期间收购,由三十个家居单位及六个商铺组成,全部于1958年建成。于2013年7月31日,高帆已就香港物业产生成本及开支合共1.83亿港元。
公告亦指,由于保利达控股为九龙建业执行董事兼公司控股股东柯氏及其家族成员最终全资拥有的公司,故保利达控股为九龙建业关连人士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