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卖方与买方订立一项临时协议,按代价19,301,460港元出售该物业。根据临时协议之条款,卖方与买方将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五日或之前就出售事项订立正式协议。出售事项已订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八日或之前完成。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之规定,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永利地产:有关出售物业之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