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被转让 解决与中房地产同业竞争问题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07-29 23:16:37    来源: [ 观点网 ]

中房集团已将所持中房股份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观点网讯:7月29日,中房重实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房地产”)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曾于2008年5月19日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披露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房集团”)有关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事项。近日,中房地产收到中房集团关于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函,中房集团不再持有中房股份股份,彻底解决了中房地产与中房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相关情况披露:中房集团曾承诺,用二至三年的时间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布局或其它整合方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考虑中房集团在房地产主营业务之外,还有相关的物业类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城市市政建设的主营业务,未来从市场和产品细分出发,中房集团可以用二至三年时间通过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布局,以一家上市公司作为相关的物业类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城市市政建设的上市载体,以另一家上市公司作为集团未来房地产主营业务的发展平台同时拥有两家上市公司,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换股等模式完成一家上市公司对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并购等方式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

  为了进一步明确本次重组完成后,中房地产与中房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房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中房集团于2008年3月17日出具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关于避免与重庆实业发生同业竞争承诺的进一步说明集承诺》。

  承诺内容显示:在重庆实业(现更名为“中房地产”)重组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启动解决重庆实业与中房股份同业竞争的程序,在不损害中房股份及其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中房集团提议中房股份召开股东大会,解决中房股份与重庆实业的同业竞争问题,改善中房股份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房集团承诺在中房股份的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投赞成票。同时,中房集团进一步承诺:在重庆实业重组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彻底解决重庆实业与中房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而本次公告显示,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房集团已将所持中房股份全部股份协议转让给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至此,中房集团不再持有中房股份股份,彻底解决了中房地产与中房股份的同业竞争问题。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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