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9日,上海市徐汇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发布了徐汇区“徐家汇中心项目”地块答疑纪要。该地块于7月19日正式预申请,地块起始总价高达175.26亿元。
根据预公告,不小于60%的总建筑面积应保持有10年以上,其余建筑物原则应整栋出售。在进行房地产登记时,办公建筑最小基本单元以‘层’、商业建筑最小基本单元以‘幢’予以登记。"
对此,徐汇区规土局回应称,除持有建筑外,办公用途建筑物原则应整栋出售。如楼宇为商业办公综合的,可分用途后整体出售。而60%的自持物业,10年后可按登记单元销售。
预公告显示,徐家汇中心项目地块包括57、150、151三个街坊,其中地块150-09内有一个“可变之公共通道”及一个“可变之连通道”通往地块151-11-C,对此,规土局在答疑纪要中指出,该“可变之连通道”应由竞得人自行建设和管理,通道中不可建商业设施。
此外,150-1-A、150-5-A、150-5-B、150-9、151-11-C地块根据方案,如确需对建筑容量微调平衡,在总建筑量不变的前提下,可在上述地块内适当微调,微调幅度不超过2000平方米,超过该幅度需通过专家程序论证。
对于地块内商业设施的布局、面积分割,规土局称,根据“出让条件及建设要求汇总表”中综合用地各用途比例确定。经营业态方面,不鼓励大型超市及服装、电子、建材、农副、电器等各类(批发)市场。
另据答疑纪要,该地块以净地交付,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有关搬迁或拆除手续和承担相应费用。竞得地块并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后,完成投资开发总额25%以上,方可进行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