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Sino-OceanLandCapitalFinanceLimited(“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三日刊发之二零一五年可赎回900,000,000美元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的发售通函(“发售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发售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可换股证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谨此宣布,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根据可换股证券的发行条款,透过市场收购方式按相当于本金额102.5%加就此累计及未付利息的价格购回本金总额163,000,000美元的可换股证券(“已购回可换股证券”)。董事局另宣布:
(1)已购回可换股证券将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或前后结算(“结算”);(2)已购回可换股证券将于结算后注销;及(3)紧随已购回证券注销后,仍未赎回的可换股证券本金总额将为188,000,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