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现有资料,预期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未经审核股东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二年同期有大幅增长,主要归因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销售物业完工交付金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于本公告日期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确认或审阅。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之详情将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心阅读。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