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5月1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关于股权协议转让进展情况的函》。经中房集团公开征集,认定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公开征集条件要求,同时嘉益投资同意履行公开征集条件中应履行的承诺。
当天,中房集团与嘉益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中房集团持有的公司1.1亿股国有股权,以人民币3.93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嘉益投资。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房集团将不再持有中房股份股权,嘉益投资将成为中房股份第一大股东。
但此次股权转让事宜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才能最终生效。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最终完成股份过户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另外,根据中房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百傲特(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嘉益投资81.814%的股权,为嘉益投资的控股股东。
百傲特的普通合伙人为中投晨曦(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5家法人机构和5名自然人,管理人和实际控制人为中投财富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投财富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为中投资本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中国建投及旗下建银实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投嘉昱(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从事房地产开发与运营业务。但中国建投及下属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的运营业务不会对中房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嘉益投资也表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除面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不对外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另外,嘉益投资还表示,暂无改变中房股份主营业务或对中房股份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今年1月22日,中房股份公告称,公司1月8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简称中房集团)拟协议转让所持中房股份的全部股权(109,799,224股,占中房股份总股本的18.96%)。
拟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见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2月4日17点前。拟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前,应向转让方交纳不少于5000万元的缔约保证金。
根据彼时公告所列要求,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需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同时,拟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应不少于10亿元;能够妥善安置上市公司现有员工,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另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上述拟转让股份已于1月5日禁售期满,由于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每股价格应不低于7元,据此推算出,受让方欲获得中房股份拟出售的股份的话,需支付的金额最少不会低于7.7亿元。
随后2月6日,中房股份公布了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国有股权受让方进展情况:截止2013年2月4日17时,中房集团共收到有效受让意向书及相关材料一份,提交人为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但当时有媒体查询得知,该唯一意向受让方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才成立不足半月,注册资本也仅为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