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20%个税细则出台尚未有时间表
作者: 见习编辑 郑鹏     时间: 2013-04-21 17:34:18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市地税有关负责人称,北京版细则对广州版细则将起示范作用,但广州具体情况仍需要具体分析。

  观点网讯:4月20日,广州市地税有关负责人就是否在4月26日执行“国五条”个税计征新规定一事称,广州二手房个税计征办法出台尚未有时间表。

  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地税将坚决贯彻国家和市政府的“国五条”关于严格执行“卖房征收20%个税”的要求,正在制定的地方实施细则正对各种细节作出预判。

  该负责人续称,北京版细则对广州版细则将起示范作用,但广州具体情况仍需要具体分析。广州地税负责人透露,广州版细则在计算二手房交易个税时,也将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再进行计征。

  此前3月31日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对于备受争议的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意见》指出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但并未做细化规定。

  据悉,北京市地税局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问答》,进一步对“卖房征收20%个税”的细节做出解释。该细则是“国五条”出台后,全国首个地方出台的具体实施细则。



(审校:刘满桃)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