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干部申报将按15%比例抽查核实
作者: 李雯露     时间: 2013-03-21 10:46:26    来源: [ 观点网 ]

对不按时申报、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申报不当等行为,纪委将责令其做出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免职处理。

  观点网讯:3月20日,广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于会议期间表示,该市纪委起草了南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的处理办法,对不按时申报、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申报不当等行为,纪委将责令其做出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免职处理。

  据介绍,副处级以上干部需要申报的项目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所有的财产性情况以及婚姻的变化、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内外、计划生育等情况。而对于南沙,申报项目中还特别增加了汽车。

  在核查方面,广州市纪委加大了抽查核实力度,初步考虑抽查核实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工作将引用科技手段,即引进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此系统集学习教育、申报、统计分析、核查比例功能于一体,实现个人信息与银行、工商等系统对接。

  除此之外,梅河清还表示,广州纪委起草了申报不当的处理办法,对不按时申报、不按照组织答复申报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处理,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免职处理;对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的,一律先停职,再做进一步处理,经调查核实确有虚假申报、隐瞒不报的行为可以调整岗位、免职处理;申报不当构成违纪的,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有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核心就是要加大问责制度。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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