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微型商住地1月转让 珠光有优先购买权
作者: 莳炻     时间: 2012-12-27 11:27:37    来源: [ 观点网 ]

作为共有权人,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在同等承担本次挂牌转让全部条件情况下,不放弃同等挂牌转让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观点网讯:据广州市国土局此前公告,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南东圃镇以东的一块袖珍地,将于2013年1月5日以转让方式出让。

  该地块使用权面积仅3693平方米,建筑面积仅15389平方米,为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价格2570万,折合楼面地价1670元/平方米。

  公告显示,该地块之前为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经济科技总公司共同开发,双方各占50%份额土地使用权。

  此次转让的份额为广州经济科技总公司占有的50%份额土地使用权,目前地块已动工开发建设、达到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转让条件显示,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广州经济科技总公司挂牌转让所占有的50 %份额土地使用权,本次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作为共有权人,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确表示在同等承担本次挂牌转让全部条件情况下,不放弃同等挂牌转让价格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另由于广州经济科技总公司现有资金限制,成交后,该公司只负责本次挂牌转让过程中不高于(包括等于)180万元的税费,其余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按照广州经济科技总公司原有合同,该公司与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约定的合作开发事项,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发,该公司委托广州珠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权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



(审校:劳蓉蓉)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