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6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同意公司按照其与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签订的《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世纪大道A块土地使用权成片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其补缴增加的SN1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土地转让金,计美元1270.5万元。
公告显示,2001年10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成片出让合同》,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向集团公司成片出让了包括SN1地块在内的世纪大道A块25.3915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同年11月14日,集团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世纪大道A块土地使用权成片转让合同》,集团公司将通过出让合同受让的世纪大道A块25.3915万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本公司,总转让金为人民币4.24亿元。
截至目前,SN1地块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由转让合同签署时的13.19万平方米调整为31.34万平方米,增加18.15万平方米。
对于此次交易,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表示,本次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属于公司正常主营业务,交易价格合理。
资料显示,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3.57亿元,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