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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完成长安8号出售事项 录税前收益8.89亿
作者: 见习编辑 鲁鹏     时间: 2012-11-01 09:33:58    来源: [ 观点网 ]

出售事项完成后,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不再成为奥园地产的共同控制实体。耀辉置业持有北京“长安8号”商住项目。

  观点网讯:11月1日,奥园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完成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该公告所指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为今年3月27日奥园地产以14.8亿元出售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彼耀辉置业持有北京“长安8号”商住项目。

  公告指,奥园地产于今年3月27日以代价约14.8亿元出售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2.69%,亦即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的协议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出售事项于2012年10月31日已告完成。

  根据此前协议,奥园地产已收取公司贷款的还款约11.93亿元,于完成日期已收取款项总额约26.29亿元。据此,奥园地产录得出售事项产生的除税前收益约8.89亿元。

  出售事项完成后,出售公司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不再成为奥园地产的共同控制实体。

  此前公告显示,买方Logic Capital Limited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买方担保人为金利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朱李月华。

  据此,奥园从收购“长安8号”到出售历时三年余。历史资料显示,2010年9月27日奥园地产宣布,根据2009年参与北京长安8号项目合作发展的有关协议,将于9月27日行使已全数支付2.96亿元人民币的可换股债。完成之后,奥园对长安8号的持股上升至51%。

  据介绍,从收购开始到2010年9月历时约一年时间。奥园高层称,行使可换股债后,在无须支付任何现金下,将增持世纪协润的权益至52.69%,间接持有北京长安8号项目的51%权益。

  随后,于2012年4月1日,奥园地产宣布该集团已于2012年3月27日签订出售协议,有条件以代价约14.8亿元出售世纪协润投资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2.69%,亦即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奥园曾表示,根据奥园于2009年7月参与这项目开发时所作出的股权投资,此项目平均每年股本回报率高达约47%,远高于一般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回报。

  谈及该项出售,奥园主席郭梓文表示:“有见中国政府将会继续对物业市场实施紧缩政策,尤其是主要城市,如北京和上海;集团已调整市场发展策略,计划集中投资于刚性需求大,调控影响少,增长潜力强的其他城市,如广东、广西、渖阳、重庆、江苏、云南及贵州等地。因此,我们认为是次出售北京项目,不但为集团创造良机,可以合理市价变现投资,享有理想投资回报,并且能进一步加强现金流,使集团处于更有利位置继续进行投资计划,为日后出现具吸引力之机会时增加土地储备作好准备。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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