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经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已确定授予日为2012年7月13日。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为23,170,000股,授予对象共65名。公司董事会在授予股票过程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1名激励对象因降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公司激励对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23,170,000股调整为20,290,000股,授予对象由65名调整为54名。
监事会对授予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54名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4名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授予价格:1.15元
4、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总数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0.7927%。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在首次授予日的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期为36个月。自授予日起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锁定期。锁定期内,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