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596,381,9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7.46%,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8,000,000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近日,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62,275,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9%,下称"宁波嘉源")将原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本公司股份150,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宁波嘉源将本公司股份192,000,000股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并在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483,207,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8%。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461,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