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莱德”)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路支行(以下简称“交行秋涛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持有杭州莱德49%股权的另一股东浙江省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轻房产”)为杭州莱德向交行城东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2年5月8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25,000万元人民币,对杭州莱德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莱德向交行秋涛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