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二年九日十二日,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花旗、德意志银行及滙丰就发行於二零一七年到期之250百万美元12.87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发行二零一二年票据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将约为241.5百万美元,本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拨支现有及新物业项目以及再融资本集团之现有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
二零一二年票据已原则上获准在新交所正式上市名单上挂牌。二零一二年票据原则上获准在新交所上市及挂牌不可被视为本公司、二零一二年票据、附属公司担保、附属公司担保人或彼等各自之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如有)之价值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