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星狮地产9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董事会获第一大股东FCL (China) Pte. Ltd. (“FCLC”)知会,FCLC收到第三方欲收购星狮地产股份的主动要约,FCLC正与该第三方商谈并可能向其出售FCLC持有的星狮地产股权。
星狮地产介绍,于公布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包括约68.64亿股每股面值港币0.10元的普通股,且FCLC拥有约38.475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05%)的权益;及公司已发行的尚未行使购股权约有1.077亿份。据此,若该等购股权获悉数行使,则须予发行合共约1.077亿股新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星狮地产以投资控股为主要业务,而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则为物业投资、发展及管理其住宅、写字楼及商业园之项目。在上海、广州、沈阳等地均有项目。
而今年星狮地产获两大股东FCLC及RGL (联席要约人)提出将公司私有化,并建议每股作价0.28元。但私有化建议于7月30日举行的法院会议上未获所需之大多数票批准及被独立股东超过10%否决。因此,私有化计划未获通过。
星狮地产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中期纯利4455.6万元,同比增加36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