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反诉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反诉被告平湖九龙山公司将其持有的13.77%的标的公司的A股股份转让给反诉原告一海航置业,将其持有的8.97%的标的公司的A股股份转让给反诉原告二大新华公司。
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以及按己收款项人民币l,393,174,000元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自收款日至违约纠正日止的赔偿费(暂计算到2012年8月22日)人民币236,997,606.1l元;
九龙山:收到股东提起民事反诉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