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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9月6日出让斗门两宗地 一宗明确建商业综合体
作者: 梓宇     时间: 2012-08-31 15:34:31    来源: [ 观点网 ]

珠国土储2012-08号地块,位于井岸镇中兴中路、黄杨河以西,规划用途为商业综合体项目。这也是斗门首次推出商业综合体用地。

  观点网讯:8月31日,根据珠海市国土资源早前出让公告显示,该市将于9月6日以网上挂牌的方式出让斗门两宗地。

  其中,珠国土储2012-07号地块,是一宗占地4.7万平米的商住用地,起拍价仅为900元/平米,竞买保证金为230万元。

  该地块位于斗门区富山工业园珠峰大道北,容积率≤1.8,绿地率≥35%,容积率≤22%。

  挂牌公告显示,该地块以现状供地;要求地块商业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并须集中单独设置;另外,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占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但地块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珠国土储2012-08号地块,位于井岸镇中兴中路、黄杨河以西,规划用途为商业综合体项目。这也是斗门首次推出商业综合体用地。

  地块面积3.9万平方米,容积率≤2.5,绿地率≥20%,容积率≤50%,起始价为1400元/平米,加价幅度为10元/平米,竞买保证金为6900元。

  公告称,该地块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竞买人须与2010年国内零售额400亿元以上、单店平均销售额不低于2亿元(以中国连锁协会发布的官方数据为核定标准)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签有合作经营协议,该协议中须对上述引入的大型连锁超市有相关的约定;竞买人或其股东具有控股开发经营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经验。

  根据出让要求,该地块项目须建成集零售、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该综合体必须引入经营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且税收属地化的大型连锁超市项目;同时,地块不得分割转让,且地块在竣工以及引入的大型连锁超市开业前,不得转让。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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