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31日,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地税局等部门正式公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通知。新标准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另此次调整,主要是对价格标准进行调整,原普通住房标准中的关于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的两个条件不变。
《通知》显示,莞城、东城、南城、虎门、长安和松山湖等10镇、街、园区被纳入一类区域,其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为8000元/平方米(原6000元/平方米);万江、厚街、寮步等二类区域的标准调整为6000元/平方米(原5300元/平方米);石排、桥头等三类区域的标准则维持不变,仍为4500元/平方米。
据了解,东莞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制定于2007年,已经严重滞后于房价变化。最新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7月,东莞市住宅销售均价已达到8298元。
根据规定,被认定为普通住房,市民就可享受总价1.5%的低契税优惠;若是非普通住房则需缴交3%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