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广州法制办于8月29日公布《广州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农民建房等方面,规定村民住宅建设实行“集中式管理”原则,统一收案、集中分案、并联审批、跟踪督办、统一监管。
在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处,意见提及,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家、省、市的新农村政策,充分尊重村民意愿,鼓励有需要和条件成熟的村庄,对泥砖房和危破房较多的旧村庄开展村庄整理工作,节约集约用地,合理规划,引导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村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生态环境。
同时,建立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开展农村安置小区的建设,对困难户和自愿放弃农村建设用地的村民等进行安置。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要求,申请村民住宅建设,申请人须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递交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须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内将申请人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